2020年1月9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10個典型案例。對于企業向長江直排、偷排污染物的現象,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部分污染企業向長江干流、支流違法排放各種污染物問題觸目驚心,必須從嚴從重予以懲處。 據最高法發布的數據,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共依法審理各類涉及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的刑事案件42230件,民事案件112265件,行政案件75591件,公益訴訟案件2945件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58件。 最高法副院長江必新介紹,此前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11月,最高法曾連續兩年發布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典型案例共20件,體現依法懲治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行為和及時修復受損生態環境的堅定決心,有效震懾潛在污染者。泰州水污染環境公益訴訟案和徐州鴻順造紙公司水污染公益訴訟案判決書還被選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案例數據庫。 在最高法最新發布的10個典型案例中,有7件系違法向長江干支流偷排、直排污染物的刑事案件,還有行政案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各1件。 對于企業向長江直排、偷排污染物的現象,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王旭光表示,近年來,部分污染企業向長江干流、支流違法排放各種污染物問題觸目驚心,給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都帶來了極大的威脅和損害,“這屬于當前我們在污染防治攻堅戰當中的一個打擊重點,也是長江生態保護的一個工作重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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